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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寒假“学习践行十九大,河工学子在行动”主题
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8年河北工业大学大学生寒假调研到咯!
听了许多学长学姐们的经验分享,现在是否正摩拳擦掌等待亮剑一试呢?机会来了,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为之后的暑期社会实践打下基础,叫上小伙伴一起报名吧!
01
实践时间
2018年1月2日——2018年3月2日
02
申报团队要求
(一)全日制在校生均可报名组队参加,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年级组队,结合专业优势,发挥学科优势,进行实地调研,完成调研报告。
(二)每个学院需围绕上述5项选题进行申报,至多申报4支队伍,包括至多1支校级重点队,其余3支为校级小分队。重点队成员不少于7人,实践时长不少于6天;小分队成员3-5人,实践时长不少于4天。
注:各学院申报的校级重点队和校级小分队均需要审查立项,不符合条件的队伍将做降级或不予立项处理。
(三)鼓励学院针对2017年“调研河北”大学生社会调查活动和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成院级小分队展开实践,院级小分队数量不限,成员不少于3人,服务时长不少于2天。
(四)每个学院需设寒假社会实践教师负责人1名,学生负责人1名。校级重点队和小分队需设安全联络员1名和宣传员1名。
(五)所有参与寒假社会实践学生将获得相应第二课堂学分。
03
实践内容及要求
(一)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员和践行者
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深入学习宣传,走访调研实践地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及成效,了解并掌握当地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好做法、新形式和好经验,并加以凝练和总结,返校后结合学校特色进行推广和宣传,加深在校大学生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和理解。
(二)挖掘大学生创新创业内生动力
走访实践地相关创新创业孵化器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产业园区,调研大学生创业者的创业动机、需具备的能力、目前的创业现状以及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机遇与挑战,形成数据报告为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
(三)探索养老服务领域现状
重点围绕养老服务行业、社会养老设施及环境、居家养老产品、智能养老体验等领域,调研目前老年人群的养老现状以及未来发展的新趋势和新常态。掌握一手数据,为研发设计相关养老产品,新常态下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四)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走访调研了解实践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艺及民俗、年俗文化的传承及发展现状,鼓励在校大学生利用寒假时间对实践地相关文化进行学习、实践,返校后开展相关文化成果展示,通过该形式增进在校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理解和认同。
(五)关注京津冀空气污染现状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2017年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发布,京津冀地区冬季供暖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实践队要重点围绕一系列政策实施后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现状及与过去同时期数据对比进行调研,同时总结梳理在治理大气污染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专业、完整的报告供相关部门参考。
04
时间安排
(一)报名推荐阶段(2018年1月2日-9日)
有意向参加2018年寒假社会实践的同学自行组成调研团队,并填报寒假社会实践团队申请表(附件1)。各学院团委于2017年1月9日18点前统一将电子版申请表、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校团委208室。
(二)审查立项阶段(2018年1月10日-14日)
学校将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团学干部对所有申请项目的科学性进行审查评定,结合社会实践项目本身的可行性,对于优秀项目予以重点队和小分队立项。
(三)实践活动阶段(2018年1月15日-3月3日)
各实践团队围绕审查立项所确定的调研选题认真组织调研工作,并形成相应调研成果。
(四)评选推优阶段(3月4日-3月18日)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社会实践成果,将结项登记表(附件3)以及活动成果(日志、视频、照片、调研报告、工作总结)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于3月4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于3月4日前报送至校团委208室。评审结束后公布优秀实践团队和个人,相关结果将纳入学院实践工作年终考核。
联系人
校团委:许 建 高椿林
联系电话: 60438284/8287
学生负责人:刘修萍 13821126612
经管科协实践部:周美钰 13821220361
陈泽涛 17302207381
邮箱:hebuttuanwei@163.com
微信公众号:河北工业大学团委 河工大大学生实践服务中心
请经济管理学院的要参加寒假调研的同学务必加QQ群:521820682(附件内容在群文件中)并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相应材料
河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科学技术协会
材料 | 周美钰(实践部)
排版 | 韩佳仪(外宣部)
校对 | 郝家蔚(外宣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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